新疆全方位保障新就业群体“安居乐业”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23:03:58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就业群体住房保障及友好场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长途货运司机、网约同城配送货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和友好便利工作场景。
“《通知》从保障性住房供给、商品住房支持、住房公积金便利使用、物业服务优化、公共服务短板补齐等方面,着力解决‘落脚难’‘进门难’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马泉介绍。

新疆一企业投入使用的宿舍型保障性住房。(资料图)
公租房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取消户籍限制,依申请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对本地暂无住所、暂无所属社区的,开辟绿色通道,能提供就业证明的,即可在就近社区提出申请、优先解决。鼓励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根据员工需求“团租”公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鼓励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或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乡镇(街道)、园区盘活闲置存量房屋(旧宿舍、办公楼)改造为“小哥公寓”。
配售型保障住房方面,符合购买条件的新就业群体,可申请进入当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因工作流动需退出的,由当地政府回购,优先再次安排给新就业群体购买。
商品住房方面,对新就业群体在工作地有购买商品住房需求的,鼓励通过团购方式减轻新就业群体购房负担。同时,支持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理,自治区范围内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本地缴存人员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除了解决住的问题,《通知》还着力优化新就业群体的工作体验,将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力推进“骑手友好型”社区建设。例如,因地制宜建设新就业群体饮水、充电、休憩、纳凉、取暖等暖心服务驿站,完善智能快件箱、智能门禁系统等即时配送便利化配套设施和条件,规划设置网约配送和寄递集中取送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