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2026年1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23:10:18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魏永贵报道)新疆首部聚焦城市更新的地方性法规——《哈密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记者从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月26日召开的《哈密市城市更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哈密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并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更新立法。”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陆姗介绍,今年1月,哈密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哈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为制定城市更新条例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理论参照。2025年8月、10月,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11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哈密市伊州区夏季美景(资料图)。李向东 摄
《条例》共6章37条,包括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城市更新监督管理、附则。总则共十条,明确了城市更新的立法目的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体现“哈密精神”。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部分为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作为编制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单元策划的重要依据,确保更新工作有的放矢。城市更新实施部分包括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实施主体的确定方式,强调协商共治与政府统筹相结合,保障更新过程的公开与公正。城市更新保障与监督部分为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七条,明确了通过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市场化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建立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哈密市城市更新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哈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昊介绍,在《条例》实施中,哈密市人民政府将聚焦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强化制度保障,筑牢城市更新法治根基,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制度基础;突出规划引领,把准城市更新工作方向,开展城市体检,精准把脉问诊;加强政策指引,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引导公众参与,聚焦群众诉求,回应民生期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哈密市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卢钰坤介绍,哈密市编制并实施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与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市政管网、风貌保护等7个专项规划,构建起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1+7”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为更新行动提供了精准有力的规划指引。
其中,哈密市聚焦项目实施与民生改善,全力推进53个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开展哈密市西河街道老旧小区改造(一期)、伊州区阿牙路片区、宝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等社区项目建设;完善“一老一小”、便民商业等服务设施,积极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系统推进铁路片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中心城区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更新改造完成供热、燃气、排水、供水主管网52公里,户内燃气设施更换完成9万余户;利用闲置地、边角地,建成并开放35个“口袋公园”;稳妥推进工人市场等存量建筑的改造提升工作,注入新功能、新业态,促进城市活力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