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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50余部地方性法规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23:04:17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 阿依苏丽坦·莫合买提报道)在9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治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支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构建“专项法规+配套法规+决议决定”的立体化架构,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立法全链条。

9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闻发布会。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摄

  近年来,新疆制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作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决定,审查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修改立法条例,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地方立法指导思想。2023年以来,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等50余部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均将这一主线作为基本原则。连续三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扣主线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推动法规政策从“纸面”到“地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马健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自治区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各级人大代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新时代中国民主法治故事、新时代新疆故事。

  “要把法律原则性规定细化为符合新疆实际,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条款,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马健表示,将做好全疆地方性法规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衔接配套,扎实推动自治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办法、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立法修法进程,稳慎开展法规政策清理,此外统筹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开展人大监督,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达吾提·图尔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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